2022年8月2日 星期二

這個聖跡又一次告訴了人們: 真正的佛法就掌握在佛陀這裡!

這個聖跡又一次告訴了人們: 真正的佛法就掌握在佛陀這裡!

多年來,我在佛門苦苦尋覓,雖知末法時期,但仍期盼得遇了生脫死的真佛法,就如同沙漠裡遠足的人迫切渴望馬上找到綠洲。

“理想很豐滿,現實很骨感”。我聽到的往往是所謂“高僧大德”的空談虛論,而未親眼得見他們展顯佛經上提到的佛法證量,更嚴重的是其中部分人還公開反對佛法的神通證量。最後,一個個名聲顯赫、弟子眾多的“法師”“活佛”臨命終時示現病魔纏身、痛苦不堪的慘狀,讓我產生了深深的失望。一生都在講法、弘法的他們,都無法掌控生死,我們又何德何能,談及成就呢?

當看到身邊的同門師兄被送進了火葬場,我悲哀、失落、不寒而慄……他一生虔誠供養三寶,精進誦經念佛,卻沒能了生脫死。我為他,為自己,也為眾生感到悲戚。明天,我會重蹈他們的覆轍嗎?難道末法時期的眾生只能接受輪回的厄運嗎?真正的佛法在哪裡?

在我的殷殷期盼下,一個幸運的因緣啟動了。

一位師姐陪我去了一處佛堂,帶領我恭聞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讓我感受到一陣又一陣法喜。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契理契機、圓融無礙,我長久的尋找終於有了答案:這就是真正的如來正法啊!我欣喜若狂,雀躍非常,趕緊告訴同修們:眾生有救了,解脫有望了!我和師兄、師姐們沐浴在如來正法的海洋裡,精進聞法,受益匪淺。

兩年前,更為殊勝因緣的成熟了。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為我和師兄、師姐們授了皈依,並且示現了佛法證量,徹底戳破了妖孽們在網上的誣陷誹謗之詞,讓我們對佛法生起了堅定的信心。

我妹妺的一段因緣更堅定了我求解脫的信念。在我皈依若干年後,妹妹受我影響也進入了佛門。她雖然聞法時間不長,但受用很大,對佛法也生起了虔誠之心。她從小習氣熾盛、性格暴烈,學佛後,性格有了很明顯的變化,趨向溫和、開朗,人也更包容了。

然而,人生無常。由於無始業力果報現前,她罹患了癌症。病情惡化之後,她也從未懷疑過佛法。在配合治療期間,她依然堅持恭聞佛陀的法音,同時懺悔自己的罪業。她逢人便說,這是她自己造的業,她坦然接受。到了無法進食時,她知道自己時日無多,猛然發下大願:一定要去拜見佛陀!

我們雖然對她的虔誠很欣慰,但看到她弱不禁風的樣子,勸她三思而行。但她堅決回答:“走不動我就爬,再苦再累也要爬去拜見佛陀!

願力歸願力,哪是隨口說說那麼容易,那可要“披荊斬棘”啊。對於一個已身體極度不適且從未出過國的晚期癌症病人,要辦理複雜繁瑣的簽證手續,忍受十幾個小時的空中顛簸,並且進關出關還要佯裝健康之人……她撐得住嗎?海關能允許這樣一個重疾病人入關嗎?我們很是擔心。

但妹妹居然簽證成功,並且順利抵達了。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她被海關發現異常並叫去詢問了一個多小時,大家都覺得沒有希望了,我也準備陪妹妹返航回國。但我們並不甘心,於是師姐們齊聲恭誦佛陀聖號,最後妹妹被允許進關。不光是師姐們驚訝不已,連當地人都目瞪口呆,他們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個面色枯黃、眼珠呆滯上翻、生命體征已極度衰弱的重疾病人,還被允許入關呢?我們深深知道這是南無降世佛陀的慈悲加持。

幾天後,妹妹真的如願拜見到了佛陀,還求到了大法。據陪同的師姐回憶,在等待傳法的幾個小時,大廳又悶又熱,我們都為妹妹捏一把汗,但她居然精神抖擻堅持到底。

受法後的第三天,妹妹便在毫無痛苦的安祥法樂中離去。隨後,師兄師姐為她助念回向焚燒法本。難以置信的事發生了——焚燒法本上所有的黑字都變成了紅字。次日,妹妹暫住他家的那位師兄在請示佛陀後,得知我妹妹已順利往升西方極樂世界。聽到這個消息,我們的激動之情難以言表。一個黑障纏身的可憐眾生,僅僅皈依一年多,懺悔罪業、學到真佛法後,三業相應得以順利往生。佛陀慈悲,佛法偉大啊!

我妹妹的兒子,一個頑固的無神論者,從來不信佛法。但他在整理骨灰時發現了彩色堅固子,驚歎不已,激動地說:“這確實不一樣,不一樣!”事實證明:真佛法實實在在能給眾生帶來利益,只要你與佛菩薩三業相應,解脫成就就在每一個當下!

20176月,我與師兄、師姐們又再次拜見了佛陀,求到了《釋迦佛精修儀軌》大法。文化藝術館前的樹下再次迎來甘露,異香撲鼻。這個聖跡又一次告訴了人們:真正的佛法就掌握在佛陀這裡!

降世佛說法圓融無礙,五明成就高不可攀,座下的弟子解脫成就者多不勝數,早已實實在在擺在那兒。僅舉一例,趙玉勝聖德得到佛陀傳法兩個月內,於2017824日示現圓寂,得到南無觀世音菩薩接引,往升西方極樂世界中品中生。何等之福報,何等之幸運!

這是末法時期眾生的大幸運。祈願大家都能把握這“百千萬劫難遭遇”的法緣,登上解脫成就的幸運之船!

 

/明湖

轉載自:修行廣角鏡

 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eahvQx69nFbp4iqc5FEAA

 

本站註: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,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,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、薰陶鼓勵之用,不為正見法理依據。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